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环保部令35号;2015年9月1日实施)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辰溪县柳树湾段防洪治理及双溪撇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信息,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辰溪县柳树湾段防洪治理及双溪撇洪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辰溪县润邦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县城沅江双溪出口至县一中段及城郊乡柘坪村、六弓塘村、桑木桥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砼重力式防洪墙1550米、新建涵闸4座、新建交通闸3座、新建及整修码头6个,拆除重建排污管1140米。防洪堤工程占地约50亩。
二、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成后,工程本身基本不会产生和排放污染物,并且防洪堤及其配套工程能够减少洪涝灾害引起的水环境影响。营运期便民码头船舶会产生少量发动机燃油尾气。
1、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等,通过洒水抑尘、围栏挡尘、控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覆盖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
2、废水: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营地利用拆迁居民房进行设置,使用当地的公用排水设施,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设备清洗废水:工程尽量设统一的车辆、设备停放清洗场,清洗废水拟采取预沉、隔油、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含泥废水经沉淀后汇入集水池,可以作为施工用水。
3、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应由专人管理回收,及时清洁工作面,不留后遗症。
4、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噪声等。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一步控制噪声,并采取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做到缩短施工工期,将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活动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进行噪声级较小的施工活动。
三、初步结论
本报告认为,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所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辰溪县润邦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8724551548
五、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红叶 联系电话:0731-8983863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产生的影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辰溪县润邦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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