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辰溪职业教育发展,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辰溪县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城南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所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现面向全国招商,欢迎有志之士前来投资办学。
一、项目名称
辰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项目内容
项目拟选址城南开发区城南大道北侧,博雅学校斜对面。校园占地面积140亩,投资约1.5亿元,办学规模为40个左右教学班,学生2000人左右。由民间资金独立建校、管理、办学。按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准建设一所符合《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周期不超过20个月。
三、优惠政策
1、以优惠价格出让教育用地(原貌地)140亩给投资者。
2、每年按招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际人数以每年每生1000元的标准从城市教育附加中予以补助。
3、按照国家师生配备标准和相关政策提供不超过50%的公办教师(工资由县财政发放)。
4、县内财政、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各种技能及使用技术培训统筹归口到县中职学校。
四、投资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者必须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含董事长)。
2、投资者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投资者个人拥有(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实体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
4、投资者个人有从事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经历者优先。
5、投资者须在签订合同前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投资者需缴纳保证金20万元(未签约将如数退还)。
2、报名时需提交符合招商意图且较为成熟的办学方案(包括投资公司简历、公司效益、对该项目投资分析论证及投资信心;对投资规模、土地价格、教学设施和师资配置以及招商书中主要条款的承诺和保证)。
3、报名时还须提供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质证明、融资能力证明等。
4、由县政府组织评审组对投资者进行评审,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投资主体。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辰溪县商务和粮食局招商引资股
七、联系人
辰溪县商务和粮食局 危 健 5235675 13574596288
辰溪县教育局 邓宏品 5225495 13874406176
热忱欢迎有意投资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投资者前来我县报名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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