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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招标项目辰溪县城(双溪、防洪堤、沅水大桥等)亮化修复工程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辰发改投资[2017]68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县政府投资资金。招标人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CXMGL-2017-12-08
2.2?项目名称:辰溪县城(双溪、防洪堤、沅水大桥等)亮化修复工程
2.3建设地点:辰溪县城境内(双溪河、防洪堤、沅水大桥等)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511.73万元,经财评后金额为 8067994.46? 元,①双溪河两侧新安装灯具7178盏,铺设电缆39233.7米;②防洪提及水塔处新安装灯具2342盏,铺设电缆9862.6米;③沅水大桥桥下公园处新安装灯具314盏,铺设电缆1071.4米;④城北广场新安装灯具118盏,铺设电缆488.4米;⑤沅水大桥桥墩更换投光灯48套;⑥新装中国结灯具1408套,配线9152米。?
2.5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8资金来源:县政府投资
2.9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近三年完成过不小于800万的市政相关(含亮化照明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施工企业在开标时通过网上查询。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五险一金证明原件及个人查询网址及密码,报名现场查询(其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3.5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报名期间内出具的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陆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要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12月 20日~2017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委派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携带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清晰可辨能正常读取二维码的影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和相关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业绩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6)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及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8)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9)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五险一金证明原件;(10)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施工企业在开标时通过网上查询;(11)《诚信投标承诺书》印鉴留存表原件。
6.2报名地址: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5楼5-11室。
6.3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方式:2017年12月 20日~2017年12月26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合格后获取发售文件,售后不退。
6.4报名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须胶装成册),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并将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八、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45-5259933;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9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13874550956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0745-2370599、1856977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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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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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人)
为了体现我公司实力和对与????????????项目竞争的诚意,我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辰溪县投标活动,不扰乱辰溪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参加辰溪县项目的竞争,是在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下进行的,是自主、自愿的情况下参与辰溪县项目的投标。不是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的,不是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不是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参与围标。
三、在中标公示期满至中标通知书有效期满前,在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可以自行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在任一时间点发函要求我公司签订不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书面合同。
四、在投标活动、合同洽谈、工程款的拔付、项目实施过程中,均由我公司在投标前已办理6个月社保的人员负责,如发现不是上述人员,则视为我公司出借资质,或违法分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五、报名成功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视为不诚信投标行为,取消本企业在辰溪县范围内3个月的投标资格,视为《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其他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六、施工过程,未经建设和监理单位同意,不按照递交的技术文件承诺的进度节点安排工期的,不按承诺的劳动力数量、机械设备进行配置,不按承诺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建设临时设施,以上行为均视同虚假投标,视为《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其他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七、严格执行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工地现场实行打卡签到。关键岗位人员指模采集由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如在工程施工中存在以下情况则视为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即挂靠施工):①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或监理方强调必须参加的会议;②连续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一个月内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的情况发生两次;③累计五次缺席工程例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例会的;④三次离开工地前未向监理方或发包方提交书面报告;⑤一个月内在工地时间不足五分之二;⑥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的三分之一。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投标中的欺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视为构成犯罪,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同时可按工程造价(或其一定比例)作为涉案金额追究投标人的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
? ? ? 八、提供我公司印鉴及该项目主要人员印鉴和签名留存,具体表格如下: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印鉴及签名留存表
项目名称:
单位印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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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印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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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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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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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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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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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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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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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承诺内容作为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以及约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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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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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提交两次,分别是报名时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时,与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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