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办理/来信 |
1 | 县政府 | 214/214 |
2 | 交通局 | 31/31 |
3 | 民政局 | 26/26 |
4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5/25 |
5 | 锦滨镇 | 21/21 |
1.投诉人真实姓名、电子邮件、电话(一定要有区号)。以方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2.被投诉单位信息中,在被投诉单位"E-mail"和"传真"中填写一项,以便受理。
3.投诉标题应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4.在具体内容中,应写明投诉事件发生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最后说明你的投诉要点和要求。
5.年龄处只能填数字。
6.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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